国内太“卷”,出口又有风险,尤其是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,一些出海企业为防范收汇风险,宁愿放弃订单也要坚持“款到发货”,以为这样就能做到零风险。
然而,事实真的如此吗?一个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,值得我们深思。
一、案情回顾
2025年9月,S公司与一个乌兹别克斯坦新客户T公司签订焊接机器人出口合同,约定全款到账后发货。T公司也颇为爽快,很快付出了全部预付款。S公司在接到银行“款项已收到”通知后即安排发货。一切看似很顺利。
然而,货物发出后S公司却发现货款并没有到自己公司账户上,询问银行后被告知:客户货款确实到了银行,但因客户可能涉及银行规定的无法结汇情形,银行无法办理解付入账,只能原路退回。
客户付出的钱能被退回,自己发出的货却无法收回。S公司一时陷入困境。情急之下,S公司想起自己投保了小微信保易保单,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。
在中国信保工作人员指导下,S公司与客户沟通后更换了收款账户,客户也书面同意90天内付款。但90天过去,客户不仅没有付款,也不再回复任何信息。
2026年3月27日,S公司向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申请索赔;4月16日,即收到中国信保的赔款。5月8日,经中国信保海外渠道追偿后,买方承认债务并承诺尽快偿付。

二、案件启示
在国际贸易中,即使采用“款到发货”方式,也可能因收汇环节出现问题使买方已付出货款被退回。
常见原因包括:买方所在地区被列为反洗钱高风险地区、涉及制裁、行业敏感、单据不全等。为此,建议出口企业对“款到发货”的业务,也不能掉以轻心。要重点关注以下三点:
(一)事前确认,避免踩雷
提前与收汇银行沟通,确认买方及其所在国家/地区是否在该银行可结汇名单中。不同银行的风控尺度不同,如不提前确认,就可能掉进“钱到了却入不了账”的坑。
(二)盯紧“公司账”,别只看“银行账”
银行收到款项不等于企业已入账。尤其是部分地区的款项,银行可能要求企业逐笔提交贸易单证,审核合规后才能入账。切勿因客户催促,在款项未真正到自己公司账户前就发货。
(三)变更支付方式,必须有书面约定
若遇款项被退回、需更换收款账户或延长账期等情况,务必与买方书面重新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。
否则,原有付款条件失效、新的付款条件不明,无法证明已出货物的货款形成拖欠,也无法进行后续保险理赔和追偿。
本案中,正是因为货款被退回后,S公司与买方重新书面约定了90天内付款的明确期限,才在90天后具备索赔条件并顺利获得了信保赔付。
三、总结
今天的国际贸易,早已不是“收款—发货”那样简单的线性模式。地缘政治、贸易摩擦、金融监管等各种因素交织,让“款到发货”也有了收款的不确定性。
如果风险都会以你以为的样子出现,那就不叫风险了。仅仅以已有认知风险为基础设立防控手段,并不能形成风险管理闭环。
原标题:款到发货=零风险?这个错觉该醒了!
来源:中国信保学堂
作者:
- 杨屈利,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、资深客户经理、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;执业领域:外经贸企业出口风险管理、融资结构搭建、内部信用体系建设等
- 谭帆,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、保后理赔追偿处理赔专员;执业领域:风险防范与化解、案件处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