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全球氢能赛道进入爆发期,横跨欧亚大陆的土耳其正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、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与力度空前的政策支持,成为国际资本关注的焦点。2025年,土耳其密集出台氢能相关立法与激励措施,设定了分阶段的电解槽装机容量增长目标,为投资者绘制了清晰的发展蓝图。

本文基于土耳其最新生效的《可再生能源法》《电力市场法》及2025年能源修订提案,结合官方发布的氢能战略路线图,从政策框架、生产许可、补贴体系三大核心维度,拆解氢能投资的法律要点与实操路径,助力投资者把握这一新兴市场机遇。

一、政策框架

土耳其已构建起以两部根本大法为支柱、以年度修订提案为补充的氢能投资法律体系,实现了从“政策激励”到“制度保障”的关键跨越。2025年的立法革新更针对行政效率、市场准入等投资者核心关切点实现突破,为行业发展注入强确定性。

(一)两大核心法律:明确氢能的合法地位与支持方向

作为氢能产业的“法律基石”,《可再生能源法》(Law No.5346)与《电力市场法》(Law No.6446)经过多轮修订,已将氢能全面纳入支持范畴,形成覆盖生产、并网、交易全链条的规范体系。

  • 《可再生能源法》:历经2014年、2019年及2023年三次关键修订后,该法在2025年明确将氢能定位为“可再生能源产业延伸核心领域”,确立三大核心原则:一是“技术中立”,对光伏制氢、风电制氢等各类技术路径实行同等市场准入标准,仅依据资源条件制定差异化支持;二是“优先发展绿氢”,将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纳入国家能源优先发展清单,明确化石能源制氢项目不享受补贴支持;三是“产业链协同”,要求氢能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基地、储能设施同步规划建设。
  • 《电力市场法》:2025年1月生效的修订条款为氢能项目提供关键保障,其中“可再生能源优先消纳”原则明确要求电网运营商对制氢项目所需电力实行“零弃风弃光”调度,确保项目能源供应稳定性;同时新增“绿电交易专区”,允许制氢企业通过专属交易平台采购低价绿电,交易溢价可达5%-8%,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。

(二)2025年关键立法:破解审批痛点,提升落地效率

2025年6月,土耳其执政党向议会提交的《关于对某些法律(能源)进行修订的法律提案》(下称“2025能源修订提案”)成为行业焦点,直指长期困扰投资者的行政效率问题,预计将使氢能及可再生能源项目落地效率提升40%以上。其核心变革包括:

  • 审批周期大幅压缩:将氢能项目许可批准总周期从原有的48个月缩短至24个月以内,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(如参与YEKA计划、位于亚欧能源走廊的氢能项目)审批周期有望进一步缩短至18个月,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时间保障。
  • 跨部门并联审批机制:要求环境、土地、能源、交通等12个相关部门建立“一站式”审批平台,明确各部门最长审批时限不超过45天,逾期未反馈即视为“默认通过”,从制度上杜绝推诿扯皮。
  • 土地使用优先权:明确氢能项目享受可再生能源项目土地使用倾斜政策,大型绿氢生产基地用地占比可放宽至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5%(常规项目为3%),同时允许光伏制氢项目开展“农光互补”模式,土地租金可降低15%-20%。

(三)国家氢能战略

配合法律体系完善,土耳其工业与技术部计划于近期发布《国家氢能战略》,核心目标是依托其1万公里天然气管道网络,打造连接欧洲、中东的“氢能中转枢纽”。

该战略明确两大发展方向:一是优先发展绿氢生产,利用地中海沿岸丰富的风光资源建设规模化制氢基地;二是推动现有天然气管道改造,实现20%氢气与天然气混合输送,具体输送规模将以战略正式文件为准。截至2025年底,该战略尚未正式出台,相关细节需关注官方后续公告。

二、生产许可

土耳其对氢能生产实行“许可制管理”,由能源市场管理局(EPDK)作为核心监管机构,负责从项目预审到运营监督的全流程审批。2025年新政实施后,许可流程进一步标准化、透明化,投资者可通过“单一窗口投资平台”全程跟踪进度。

(一)许可分类

根据产能规模与技术路径,氢能生产许可分为“常规许可证”与“简化许可证”两类,投资者需根据项目情况精准匹配:

(二)审批流程

2025年流程优化后,氢能生产项目审批形成“预许可-正式许可-并网验收-运营备案”四阶段标准化体系,各环节要求清晰明确:

  • 预许可申请:投资者需向EPDK提交项目立项申请,核心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需涵盖资源评估、技术方案、财务模型等12项内容)、土地使用权证明(国有土地需国土部门备案,集体土地需80%以上所有者同意)。预许可有效期2年,可申请1次延期(需支付初始申请费的50%)。2025年新增“预许可加急通道”,YEKA氢能项目可在30天内获得审批结果。
  • 正式许可审批:在预许可有效期内,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后即可申请正式许可,需补充提交环境影响评估(EIA)报告(由TSE认证机构出具,生态敏感区项目需附公众听证会记录)、电网接入预审文件(由土耳其输电公司TEİAŞ出具)。EPDK承诺对完整材料实行“90天内初审反馈”制度,并在官网实时更新审批进度。
  • 并网验收:项目建成后需符合TEİAŞ2025年更新的并网技术标准(新增谐波控制、电压稳定等要求),由EPDK联合TSE进行现场验收,验收通过后签订《并网协议》,纳入国家电力系统。绿氢项目需单独提交可再生能源消纳证明,确保制氢能源100%来自风光等可再生能源。
  • 运营备案:项目投产前需向EPDK提交运营方案,明确氢气质量标准、安全管理体系及应急方案。投产后每季度需提交生产报告,接受EPDK的常态化监管。

(三)外资要求

土耳其对氢能领域外资实行“国民待遇”,除涉及国防安全的边境区域项目需额外获得国防部备案外,外资与本土企业享受同等审批通道与政策支持。

  • 但需注意两点特殊要求:一是外资持股比例超过50%的项目,需在EPDK许可审批时同步提交激励实施和外国投资总局的备案证明,该机构隶属于工业和技术部,是土耳其负责外国投资监管与激励执行的核心部门;二是项目收益汇出需通过土耳其央行认可的金融机构,确保外汇交易合规。

三、补贴体系

2025年土耳其推出“三轨并行”的氢能补贴体系,奖励力度较2024年显著提升,覆盖项目研发、建设、运营、出口全周期,同时通过“差异化补贴”引导技术升级与本土化发展。

(一)YEKA模式专属激励

YEKA(可再生能源区域)模式作为土耳其吸引大型投资的标杆机制,2025年首次将氢能纳入招标范围,推出“YEKA-氢能一体化计划”,中标项目可享受三重激励:

  • 固定电价保障:获得长期固定上网电价(绿氢配套风光项目电价按最新招标标准执行),采用“里拉+美元挂钩”结算(美元占比按官方招标公告确定),有效对冲汇率风险。2025年2月最新招标的光伏制氢项目中,中资与欧洲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成功中标,享受该政策。
  • 技术创新加分:采用钙钛矿光伏、漂浮式风电等先进技术的项目,可获得额外电价补贴;配套电解槽采用本土研发技术的,补贴力度进一步提升,具体标准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  • 基础设施优先权:优先接入国家氢气运输管网,政府承担50%的管网连接费用;大型项目可申请建设配套专用码头或铁路专线,享受土地出让金减免50%的优惠。

(二)新投资奖励制度

2025年6月产业科技部公布的全新投资奖励制度,取代旧有机制,形成“直接补贴+税收优惠+金融支持”的组合拳,所有合规氢能项目均可申请:

  • 直接投资补贴:对绿氢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,其中使用本土大型风机、高效电池组件的项目,补贴比例相应提高;蓝氢项目若配套碳捕集设施(CCUS),可享受专项投资额补贴,具体比例参照官方投资奖励目录执行。
  • 税收减免:项目前期研发费用可享受相应比例的退税;生产设备进口免征关税及增值税;绿氢出口享受相关电力出口税及企业所得税优惠(具体免税比例与期限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)。
  • 金融支持:使用土耳其本地金融机构绿色贷款的项目,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补贴;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土耳其开发银行(TSKB)的低息贷款支持,具体利率与期限根据项目资质确定。

(三)国产化专项奖励

为推动氢能产业链本土化,土耳其建立“动态评估+分级奖励”机制,由TSE与EPDK联合成立“国产化认证中心”,对项目本地化率进行常态化核查,达标项目可享受专项奖励:

  • 设备本地化奖励:光伏制氢项目组件达到官方规定的本地化率标准,可享受电价溢价;风电制氢项目风机叶片、塔柱实现100%国产且核心部件达到相应本地化要求(2026年1月起执行),给予专项投资补贴,具体标准以国产化认证中心规定为准。
  • 研发本地化奖励:与土耳其本土高校、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电解槽、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研发的项目,研发投入可享受50%的税收抵免,同时优先获得国家科技基金支持。

四、结语

从法律框架的完善到审批流程的优化,从YEKA模式的专属激励到国产化的专项奖励,土耳其正以全方位的政策组合拳,为氢能投资搭建起“制度有保障、落地有效率、收益有支撑”的发展生态。作为连接欧亚的能源枢纽,其氢能产业的崛起不仅依托风光资源禀赋,更得益于清晰的战略导向与持续的政策迭代。对于投资者而言,把握2025年政策窗口期,既要锚定绿氢生产、跨境输送等核心赛道,也要以合规为基石——用对本土专业力量、筑牢汇率风险防线、踩准本地化节奏。随着《国家氢能战略》的落地,土耳其氢能市场的潜力将进一步释放,唯有精准布局、稳健前行,方能在这场能源转型浪潮中抢占先机、共享红利。

参考文献

[1]土耳其《可再生能源法》

https://www.mevzuat.gov.tr/mevzuat?MevzuatNo=5346&MevzuatTur=1&MevzuatTertip=5

[2]土耳其《电力市场法》

https://www.mevzuat.gov.tr/mevzuat?MevzuatNo=6446&MevzuatTur=1&MevzuatTertip=5

[3]土耳其《企业税法》

https://www.mevzuat.gov.tr/mevzuat?MevzuatNo=5520&MevzuatTur=1&MevzuatTertip=5

[4]土耳其《外国直接投资法》

https://www.mevzuat.gov.tr/mevzuat?MevzuatNo=4875&MevzuatTur=1&MevzuatTertip=5

[5]土耳其《商法典》

https://www.mevzuat.gov.tr/mevzuat?MevzuatNo=6102&MevzuatTur=1&MevzuatTertip=5

来源:兰迪海外观察

作者:

  • 徐芹,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;兰迪土耳其负责人;联系方式:电话:+86 15071019014,邮箱:qin.xu@landinglawyer.com
  • 感谢律师助理张琪对本文做出的贡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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