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服务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器件等企业享惠,近日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上线了进口货物可享惠提醒功能,帮助企业更加精准、便捷地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切实享受政策红利。

一、新增减免税操作指引

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“服务支持”-“用户手册”-“减免税模块”下新增支持集成电路产业、支持新型显示产业、重大技术装备、支持科技创新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材等政策项下减免税操作指引。

二、货物可享惠提醒功能

支持集成电路产业、支持新型显示产业、重大技术装备、支持科技创新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材等政策项下享惠主体,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/互联网+海关“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”申报征税进口相关政策免税商品清单内的货物时,系统将自动提醒该货物可能符合减免税条件,享惠主体可按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。

(一)提醒功能的校验规则

1、进出口标志

报关单进出口标志为“进口”。

2、征免性质代码

报关单征免性质代码包括:408、423、426、428、698、802、888、901、902、903、904、905、906、907、908、909、910、911、912、913、915、916、917、918、919。

3、消费使用单位

报关单“消费使用单位”匹配政策名单企业表中的单位名称。

4、商品名称

报关单商品名称匹配相关政策免税商品清单内商品。如涉及多项商品,则将全部编号予以罗列显示。比如“申报的第1、2、3......17项商品......”。

5、征免方式

商品征免方式为“1-照章征税”。

(二)提示后的操作

1、继续申报

如果已经了解税收优惠政策,仍然想按原信息申报,点击“我知道了”即可继续申报。

2、返回修改

如想修改申报信息享受优惠,点击“退回修改” 即可及时调整。

3、查看减免税操作指引

不会办减免税手续怎么办?提示弹窗中还有 “减免税操作指引” 链接,点击即可跳转“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”-“服务支持”-“用户手册”-“减免税模块”,办理流程轻松掌握。

4、联络主管海关

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及时向主管海关反馈。

(来源:天津海关12360热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