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认证流程:
(送办)企业→贸促会→广东外事办;
(返回)广东外事办→贸促会→企业
二、 需要准备的常规材料:
1.首次办理的企业需要提供《注册登记表》、营业执照复印件*1;
2.非首次办理的企业提供《领事、海牙认证申办表》、《商事证明书申请表》;
3.需要认证的文件1份,留底文件黑白复印件1份;
4. 贸促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、领馆要求的相关资料;
*所有纸质材料可邮寄或直接提交到领事认证窗口进行办理。
三、常见办理注意事项:
1.受理:因资料不完整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,贸促会工作人员将联系经办人告知其补充要求,待所有资料补充完整、资料确认无误后就进行缴费,提交付款水单后方可继续受理进行送办;
2.退件:
①处于受理状态的文件,如果企业需要撤件,请在提交或寄出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贸促会,否则将会产生已认证的费用;
②处于送办状态的文件,须提交公司退证申请(盖公章、企业经办人签字)我会将与外办协调后整批文件退回(不能只退其中一份或多份),此状态下的退证会产生贸促会已认证的费用,费用以文件退回后最终结算为准。撤回的产地证、证明书不可进行第二次送办,如企业需修改文件内容再次送办,需要重新递交整套文件办理。
③处于外事办已完成认证状态的文件,无法进行撤回。
3.公司文件的基本要求:
①所有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必须要使用公司抬头纸打印,文件必须有出具日期/签署日期,授权类文件须明确授权有效期;
②认证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,只能提供黑白复印件,且企业不可在影印件上加盖任何章;
③认证的文件是纯中文且送办领馆没有译文要求的,最基本要有英文译文,如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等;
④认证文件必须确保文字清晰、语法准确,无漏章、缺章(角)、多章或印章模糊,二次纸、文件正/反面无任何草稿笔迹或其他无关内容;译文必须与原文内容相符,否则可能因译文质量被外交部退件。
⑤关于产地证:正本多页的需要签证机构将其装订并加盖骑缝章(即签证机构产地证专用章);第11、12栏的签字盖章,必须清晰可见,否则会被退证;
⑥文件认证要求最终以贸促会工作人员告知为准;
⑦其他具体要求按《外国驻华使馆(代表处)领事认证规定汇编(2023年11月22日更新)》的为准 http://cs.mfa.gov.cn/zggmcg/lsrz/sblsrzxz/201609/t20160917_957835.shtml
4. 翻译:
企业务必按照《外国驻华使馆(代表处)领事认证规定汇编》要求的译文语种和格式进行翻译。汇编上有译文要求的,企业可自行翻译或自行找翻译公司。
①自行翻译:务必按照汇编要求的译文语种和格式进行翻译,翻译件加盖企业公章,翻译人签名,翻译日期(个别国家要求译文不能有签名,请仔细对照),证词不可出现“译文与中文本一致”。译文必须与原文内容相符,否则可能会因译文质量被退件;
②自行找翻译公司:认证事项可勾选“认证英/西/外文译本与中文本一致”,并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5.时间和费用:具体咨询贸促会工作人员。
四、 办理地址:
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首层认证部7号窗口
办理热线:020-87611197 林小姐
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办理材料:
(来源:广东贸促国际商事认证)